李克强访欧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
1、最高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6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创新知识产权法院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福建一公司28件专利“卖了”3亿元

专利转让再现大单。日前,A股上市公司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山纸业)发布公告,称拟作价3亿元收购安阳华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长刘洁所持有的28件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专利,其中包括4件发明专利和24件实用新型专利。

3、中日首次召开专利审判专家会议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特许厅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在东京召开了有关专利审判的首次专家会议。近年来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日本企业增加,此次会议旨在让日本产业界深入了解中日之间的制度差异,以便能妥善应对在中国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据悉,专家会议为期两天。所梳理出的制度差异将在网上公布,向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者广而告之。

4、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今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执法办法》明确了处罚决定的公告期限,简化了程序、处理更加快捷、维权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5、外交部:李克强访欧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

第十七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当地时间29日下午在布鲁塞尔欧洲理事会总部举行。李克强总理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

本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取得一系列重要务实成果。中欧双方发表了会晤联合声明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在科技、知识产权、区域政策、海关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文件,并就广泛议题达成共识。

6、中俄、中波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今日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波兰共和国专利局分别于2012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两项PPH试点均至2015年6月30日止。但日前记者获悉,根据中俄两局共同决定,中俄PPH试点将自2015年7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6月30日止。自2015年7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和在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有关要求和流程以最新公布的中俄PPH试点项目指南为准。

7、浙江海宁:修订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海宁市科技局和海宁市财政局对2013年出台的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试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海宁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管理办法》。《办法》根据原试行办法实施以来海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需求和实际开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加大了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政策优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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