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具有地方特色小吃可是人们最喜欢吃的,也恰恰基于这些原因,像一些比较有名的“兰州拉面”“沙县小吃”等很多具有地方特色小吃,屡屡遭遇注册商标抢注,商标冒名现象,这些乱象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对于这样的情况如何让地方小吃回归“正宗”,地方小吃保护品牌商标到底有何策略。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餐饮小吃的品牌需求也在逐步升级,为此,知名注册商标品牌成为企业获得高额利润的代名词,但在进行市场扩张的同时,一些地方小吃却遭遇了名称使用混乱、被“搭便车”“傍名牌”、注册商标被抢注等问题的困扰,就以兰州拉面为例,目前,兰州牛肉面已经走出兰州扩张到了全国餐饮市场,但是外地人对其注册商标品牌的认知,却不是那么清晰,鉴于此相关部门也作出了商标战略性部署。

为了规范兰州牛肉面市场,2007年7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启动了兰州牛肉面标志征集工作,后选定一幅作为兰州牛肉面的统一标识。2007年9月,兰州商业联合会将上述图案配上“兰州牛肉拉面”的汉字及拼音作为注册商标,在餐厅等服务上提出7件商标注册申请。2010年3月,指定使用在餐馆等第43类服务上的的第6288786号“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商标获得确权,但目前该商标的“商标流程”一栏显示,该商标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其他6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均未能通过初步审定,早在2005年至2006年,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就提出了两件“兰州牛肉拉面”集体商标与两件“兰州拉面”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但均未能被核准,作为一个区域性品牌,注册商标的缺位反映出兰州牛肉面品牌管理与规范经营的短板以及进行品牌化运营发展遭遇的困境,亦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地方特色小吃走向全国市场遭遇品牌乱象的“冰山”一角。
就当前的形式来看,我国餐饮业网络注册商标品牌的发展存在商标重复率高、网络品牌资源稀缺和网络品牌意识不足等问题,导致整个地方小吃陷入商标困局早已不是新鲜事,比较典型的是沙县小吃,“有城市的地方,就有沙县小吃,在2011年,沙县小吃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集体注册商标的通告,要求沙县小吃店业主统一使用该集体商标,且该集体商标许可证只发给沙县籍人士,会员亦必须是沙县人,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冒名”地方小吃的经营行为,需要从我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入手来分析及进行制止,“对于已经注册了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地方小吃名称,权利人通过商标权维权来有效解决市场乱象”杜颖表示,如沙县小吃已被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注册为集体商标,该同业公会便可以据此展开注册商标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