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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商所

发布于 2022-01-13 18:03 阅读(

: 2022-01-13 15:35关注

2021年4月,小米公司请日本设计大师原研哉亲自操刀,花费200万修改公司logo的新闻,引起一片哗然,也让小米的logo再次引起大众关注。


案件详情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随后***设计了“MI”字图形商标,且该作品于2012年7月在国家版权局进行图形版权登记。

自小米公司成立以来,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推广,“MI”字商标在米粉心中早已根深蒂固,橙黄色的图形logo也成为小米的标志。


2018年8月31日,泉州广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CNMI”橙米商标,***在第7类“搅拌机;制食品用电动机械;熨衣机;厨房用电动机器;洗衣机;家用豆浆机;电动擦鞋机;3D打印机;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真空吸尘器”商品项目上,该商标于2019年3月13日初审公告。

小米公司在初审公告期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小米诉求

1、“CNMI”与“MI”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2、在商标含义上,被异议商标中汉字“橙米”与异议人商号及中文商标“小米”构词形式相似,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系列商标。

3、小米提交的官网截图、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可以体现,图形logo标识实际使用橙白配色,而被异议商标中“橙”字易使公众联想到小米的成色logo,具有一定的暗示作用,进而加大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关联。

案件判决

考虑到双方商标整体构成及含义等方面的近似度、引证商标***性和知名度、被异议人主观恶意等因素,被异议商标有产生混淆误认的可能性,故国知局认定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小米公司同时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商标权与著作权并用,成功制止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利。


注册商标同时进行版权登记,“纵向”“横向”双向保护商标权益,作为有力证据,有力地制止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傍***”、“搭便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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