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讲师:司鼎鸿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一直饱受国外政府和企业诟病。原因就在于,第一、知识产权的立法只有三十多年,很多的市场主体以及经营者,并不重视保护自己和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二、我们从国家层面的法律体系建议、司法解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视觉中国暴露的问题关键点在于:1.如何界定侵权与合理使用,2.如果侵权成立,那么赔偿标准应该如何衡量。
首先要分清楚侵权与转载、合理引用的区别,很多二次转载并不存牟利的主观故意,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如果每个人、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具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我相信就不会给恶意维权带来诸多可乘之机。维权是知识产权运营的一个手段,如果可以随意把别人创作的作品拿来使用,就谈不上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那样我们和明抢还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抢的不是物品,而是他人的劳动成果。
做为一名知识产权讲师我认为:过份维权、恶意维权固然可恨,但我们也应该明白,他是社会进步,法律成长的助推剂。此次由黑洞照片版权引发的风波与讨论,正好提供了一个审视司法实践的契机,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该注意,既切实推进版权保护工作,又不给恶意维权——“维权碰瓷”可乘之机。
因为“维权碰瓷”之风一旦兴起,势必吸引更多心术不正之人,就像商标的恶意抢注,垃圾专利的申请,既浪费宝贵的行政、司法资源,又会进一步扭曲知识产权保护的生态系统,还给正常宣传报道带来干扰。
无论事态发展到哪一步,都倒逼了一把国家层面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营,都在事实上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的加速进步。
所以,我们希望尽快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愿法律的天平能真正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也能保护公众的合法权力。
《知驿站》知识产权讲师:司鼎鸿
2019年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