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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教育、医疗、购房……今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发布于 2022-06-26 12:03 阅读(

2022年1月1日起

一大批新规正式实施

依法带娃、“天价药”降价

法拍房***限购、“新三包”施行

……

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天价药”降价!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正式启用。

本次调整后,共有74种新增药品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药品,其中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61.71%。

1国标、8行标实施,规范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

该标准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方面内容。同时,围绕《规范》“九防”要求制定的8项养老机构服务行业标准,都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军属医疗保障!军人配偶享免费医疗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

《规定》明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

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属地报名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

或进失信“黑名单”!

根据人社部制定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将进入失信“黑名单”。

《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让炒房客无机可乘,法拍房***限购

《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在制度层面,新规不仅明确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而且明确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降低退换车门槛

家用汽车实施“新三包”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三包”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责任要求,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降低了退换车条件的门槛,对车辆售前售后、使用、退换等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

比如,“新三包”规定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调整

2022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等。

202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部分氨基酸、铅酸蓄电池零件、明胶、猪肉、间甲酚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化妆品不得标注具有医疗作用

儿童化妆品有法可依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的***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产品标签样稿一致。化妆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标签标注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同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严格商标管理!知识产权新规出台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共三十五条,对现行商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字样,商标被许可人未依法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九类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

山东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包来啦!

02:21

12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批)》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初步测算,这批政策清单安排省级财政支出1345亿元,包括预算资金345亿元,专项债券1000亿元。

山东印发《2022年***批政策清单》 安排省级财政支出1345亿元

初步测算,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安排省级财政支出1345亿元(预算资金345亿元,专项债券1000亿元),其中,延续实施的122项政策涉及支出105亿元,新增减税规模50亿元,56项新提出政策涉及支出1240亿元。详情

关键词:新旧动能转换

针对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在认真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基础上,《2022年***批政策清单》又谋划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详情

关键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在《2022年***批政策清单》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围绕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认真研究谋划,反复酝酿论证,汇总形成了新一批24项政策清单。详情

关键词:节能

在政策清单里,省发改委加大突破力度,努力推动节能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省级统筹指标全部实行有偿使用;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详情

关键词:减税降费政策

《2022年***批政策清单》中,减税降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转型发展三个领域。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15万元;***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详情

关键词: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

《2022年***批政策清单》提出了“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2022年认定15个跨境电商平台、2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50个公共海外仓,每个主体省财政***高支持50万元”这一政策措施。详情

除《2022年***批政策清单》之外,还有一批山东新政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体系,根据上级确定的控制目标、本行政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进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以及由供水单位供水并且年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划应当根据行业用水定额、用水需求、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以及取水许可水量或者供水单位供水能力等进行核定。

2022年1月1日起,规范机动车改装行为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销售拼装的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 不得擅自改动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

山东: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全部取消备案手续

自2022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污染、损害南四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南四湖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运行维护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停运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市、区)运行维护主管部门报备。因检修保养、改造升级等停运的,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说明停运原因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山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8日起施行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健全绩效目标编报机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组织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申请预算和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