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硝烟弥漫
2016年1月,耐克公司依据其Nike Flyknit帮面设计和Nike Free鞋底设计的外观专利,接连起诉了运动品牌Skechers和厦门诚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其老对手Adidas也不甘寂寞,继2015年控告Skechers涉嫌抄袭其StanSmith系列后,2016年年初又指控快时尚巨头Zara侵犯其Yeezy 750鞋款的外观设计专利,Zara被迫下架所有涉嫌侵权产品。
一系列的专利侵权纠纷,表明运动品牌的市场竞争已进入白刃战,而产品专利无疑将成为市场份额争夺一项重要的法律武器。据笔者检索,Nike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专利申请量高达1800多件,可以说NIKE对产品的专利保护几乎是武装到了牙齿。
产品保护需未雨绸缪
在产品保护方面,公司每年都会将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创新产品申请专利。截至目前,公司专利申请数量500多件,其中有效专利近200件,公司对产品的专利保护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在面对部分竞争品牌恶意抄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集团法务部亮出了专利维权的利剑。
早在2012年,莆田瑞普雷品牌抄袭我司水陆鞋外观设计,集团法务部发出侵权警告函,对方下架了所有侵权产品。2014年后,抄袭公司产品的侵权行为愈演愈烈,抄袭产品涉及公司水陆鞋外观设计和A-web跑鞋外观设计等。集团法务部意识到侵权警告不足以遏制竞争品牌的搭便车行为,对此类侵权行为必须重拳出击,才能有效遏制。为此,集团法务部通过侵权调查锁定侵权目标,公证保全固定侵权证据,最终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极大地威慑了抄袭者。2016年年初,又有竞争品牌盯上了公司的能量环鞋底外观设计,集团法务部已对相关侵权证据进行固定,对这种不劳而获的抄袭行为决不姑息。
专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专利法》是保护工业品设计的基础法律,其保护对象主要是技术方案和产品外观。就运动服装和鞋而言,其结构、工艺和方法可作为技术方案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其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可以作为外观专利进行保护。
在保护方式的选择上,外观专利保护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和维权快的特点,是体育用品企业最喜欢使用的保护方式。当然对于产品的功能、结构和工艺方面的创新,最佳的保护方案还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知识经济的崛起,唤醒了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而知识产权作为决战知识经济之巅的利器,是一把悬在企业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要运用好知识产权这把利剑,就能在激烈的市场争夺中占据先机和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