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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废除基础申请制度探讨

  使用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保护,具有省时省钱省程序的优点,同时这些优点也是该体系建立得终极目标所在。然而,在使用该体系时,应该清楚的看到该体系的问题所在。基础申请或注册为国际保护的前提,中心打击对基础注册的依附,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业界公认的该体系的最大弊端。

  基础申请制度存在的弊端

  1、基础申请或注册为国际保护的前提

  《马德里议定书》第二条规定:通过国际注册取得保护需以在原属国已提出注册申请或已经获得注册为前提。这项规定带来的弊端为:

  1)某商标所依附的商品仅在国外销售,国内并未开发市场。如此以来,该商标要获得国际保护,必须先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这不仅增加了商标所有人的程序负担,耗时耗费用,同时也使得第三人意欲做该商标的国内市场,但因该商标已被一个在国内无市场的商家所注册而无法获得国内注册商标保护。

  2)如本国商标注册要求高于该商标意欲开发的国际市场,这也会给商标所有人带来不利。例如,一个美国公司根据马德里体系的要求必须在其母国提出申请,为了符合USFTO格外严厉的审查条件,该公司不得不狭隘地定义将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所要代表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这样的结果是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相对于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国际商标而言,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USPTO要求商标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已经使用了某个商标或者有善意的意图要将该商标投人商业用途,而在许多马德里体系其它成员国就役有此类要求 。如此给美国公司带来被歧视的劣势,这样也使得美国公司在国际上的竞争受到了限制。

  2、 中心打击

  1)中心打击

  中心打击是指: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国际商标,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即该商标不仅在原属国失去了保护,在马德里联盟中的指定国家的权利也一并丧失 。目前《马德里议定书》对中心打击给出的解决方案为:已经注册的国家的国际商标注册可以自该商标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请,并按照各成员国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转换为在该国家的国家注册。

  2)中心打击制度的弊端

  《马德里议定书》提供的解决方案相对于《马德里协定》是有所进步,但是,对于商标所有人,该方案仍是弊端重重。一方面该项规定使得商标在国际注册的5年内具有了较大的不稳定性,让商标所有人不能放手开发市场;另一方面这也与马德里体系建立得目的背道而驰。众所周知,建立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的目的就是为商标权利人简化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使其能在短时间内,以低成本且方便的方式,在所需要的国家里获得商标注册保护。而中心打击的规定,使得商标所有人在遭遇“打击”时,最佳措施就是将国际商标转为各个国家注册,不仅浪费了第一次国际注册的时间和金钱,同时也增加了一道程序。

  针对以上弊端提出的解决对策

  经上述分析,可清楚的看到基础申请制度是产生以上问题的症结所在。近来,WIPO也在讨论是否要废除基础申请制度,以使得马德里体系更加适应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废除基础申请制度

  1、 基础申请制度产生的原因

  基础申请为获得国际保护的前提,该制度要求产生的原因一是为了使欲申请国际保护的商标在本国获得一些注册帮助,即原属局的过滤作用:在基础申请的过程中,原属局为商标申请人的商标是否符合本国商标注册要求提供指导的同时,在将该商标提交国际申请的时候,还提供该商标是否符合国际注册标准以及该商标的商品、服务分类是否符合《尼斯协定》的规定等服务;二是为了使原属国在本国的商标开拓国际市场的时,在为他国经济创收的同时,本国也能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即在商标注册上收取一定的费用;将中心打击建立在基础申请之上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利益均衡:在赋予商标权人通过一次申请就能获得多国保护的权利时,也赋予第三人能只需一次对目标商标的撤销(原属国的商标)而消灭该商标在其他指定国家已获得的利益的权利。

  2、 废除基础申请制度

  基础申请制度存在的环境已变更。据WIPO调查,大多数国家在即使没有基础申请的前提下,仍愿意为本国的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提供指导,有些愿意免费提供此类服务,有些收取一定的费用。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各国都在倡导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争创世界知名品牌已成为各国极力倡导之事,从商标注册程序中收取一定的费用而为本国创收的情结以成为历史。在此大环境下,商标已从仅仅承载来源标识的阶段走向了广告宣传,质量保证,信誉象征的多元价值阶段,各国为了鼓励商标所有人为自己的品牌提升形象价值,大力保护商标所有人获得的权益,且在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的同时,也赋予了第三人一定时间的异议(中国为三个月),如在此阶段,第三人未对商标提出异议,则应赋予商标申请人商标所有权,如将此阶段延长至五年,五年之中,商标所有人为其商标投入的心血(金钱,时间等)是巨大的,如不能得到保护,则很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小结:

  在2010年5月至9月的日内瓦会议上,各国对废除基础申请制度可能产生的问题做了阐述,最主要的是在失去原属局的过滤作用的时,国际局的工作量将大量增加,同时申请人的国际保护申请驳回率也会上升(没有了原属局的指导),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后遗症。WIPO正在考虑利用当前的高科技,如提供网上试注册的方式提高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的质量等方式来克服一个一个的问题,废除基础申请以应对当前马德里体系的缺陷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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